3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全文发布,第七篇对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进行部署。
农为邦本,本固邦宁。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我国“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在制度安排、政策设计的各个环节。东部地区对口支援中西部地区,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贫困家庭,党委政府因势利导出台精准脱贫之策,爱心人士出力出智汇聚全民支持脱贫的社会力量,“万企帮
乡村振兴到底该怎么干?如何加快乡村人才培养,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乡村振兴需要什么样的新型职业农民,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
“十三五”时期,针对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就业、扶贫捐赠等脱贫攻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我国不断加大税收政策支持力度,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减免金额从2015年的263亿元提升到2019年的742亿元
在过去40年中 近8.5亿中国人摆脱了贫困,平均每年超过2100万人,每个月将近200万人。在实现脱贫的基础上,中国表示,未来将更注重巩固脱贫成果,加速乡村振兴发展。
随着人类历史上规模空前、力度最大、惠及人口最多的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农业农村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三农”工作的重心也实现历史性转移,从脱贫攻坚转移到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上来。站在新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对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出全面部署,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一系列新举措。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农业、农村、农民将面对哪些新课题,呈现
随着中国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业已形成的可行机制以及脱贫经验智慧,如何更好用于乡村振兴?在此间召开的全国两会上,多位代表委员从产业发展、人才培养、乡村治理等方面话“衔接”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