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这是新时代新征程对正确处理好工农城乡关系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充分反映了亿万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愿
近日,中央财政提前下达我省2023年涉农资金169.2亿元,其中:下达补助资金36.98亿元;下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06亿元、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11.4亿元;下达资金14.82亿元。
《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指数首期研究成果报告(2022)》发布,2018年至2021年,我国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年度指数每年保持5%以上增速。这一指数发布,将以数字化信息工具助推金融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
11月21日,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会议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陕西延安和我省安阳重要讲话精神,部署下步重点工作。
近日,财政部提前下达2023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2115亿元、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85亿元、水利资金941亿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156亿元,以充分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支持地方编制预算,兜牢基
促进农民工及脱贫人口就业创业,是保持就业大局稳定的重要支撑,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举措。具体明确了五个方面政策措施。
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内容。打造美丽休闲乡村不仅可以展示民俗文化、保护传统民居、建设美丽田园,也是发掘乡村价值、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途径。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
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抓点带面推进乡村振兴全面展开。开展“百县千乡万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采取先创建后认定方式,分级创建一批乡村振兴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推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