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实施常态化精准帮扶要坚持稳中求进,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机制总体稳定。同时,根据新阶段新要求优化调整政策实施方式,构建目标明确、响应迅速、施策精准、运行稳定的长效机制。
本课对象:广大党员干部。
本课目的:广大党员干部通过对本课的学习,系统掌握实施常态化精准帮扶的方法路径,更好推动常态化精准帮扶工作走深走实。
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于2月3日公开发布。《意见》提出,实施常态化精准帮扶。这是中央一号文件首次对这一重大举措进行系统性部署,并明确把常态化帮扶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实施。2021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宣告,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此后,党中央设立五年过渡期,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截至2025年底,我国累计识别帮扶超过700万监测对象稳定消除返贫致贫风险,牢牢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为常态化帮扶奠定了坚实基础。《意见》的发布标志着我国防止返贫致贫工作从巩固衔接过渡阶段正式转向与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实施的常态化、制度化阶段。《意见》提出的实施常态化精准帮扶,是党中央围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防止返贫致贫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具有重大意义,必须深刻领会、扎实推进、久久为功。
实施常态化精准帮扶要坚持稳中求进,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机制总体稳定。同时,根据新阶段新要求优化调整政策实施方式,构建目标明确、响应迅速、施策精准、运行稳定的长效机制。
发展帮扶产业和促进脱贫劳动力就业是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治本之策。要立足常态化精准帮扶要求,精准对接帮扶对象的发展需求与能力禀赋,优化帮扶方式,完善落实机制,推动帮扶政策更加有效、更可持续。
深化全链开发,推动产业帮扶提质增效。坚持以地方资源禀赋为基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动帮扶产业全链开发惠农增收。首先,对市场前景好、群众参与度高的主导产业,加强科学论证和长期培育,避免“一窝蜂”式发展,着力打造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优势特色产业。其次,巩固、升级、盘活、调整现有产业,以市场化方式积极盘活低效闲置资产,持续发挥联农带农作用。再次,完善产业帮扶到户奖补政策,推动奖补政策与地方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挂钩,推广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激励模式,激发经营活力。最后,实施差异化支持政策:对有自主经营能力和发展意愿的,重点培育规模化、专业化生产经营能力,通过“公司+农户”“公司+农民合作社+农户”等组织形式,推动其融入现代农业产业链;对自主经营能力较弱但仍愿意发展产业的,落实订单农业、产业保险、技术支持等举措,帮助其实现稳定增收。
坚持就业优先,多措并举拓宽就业渠道。坚持外出务工与就近就业并重,着力提升就业稳定性和质量。首先,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稳住外出务工基本盘。一是健全东西部劳务协作机制,精准对接用工需求,系统组织劳务输出,培育一批具有地域特色、行业特征和技能优势的劳务品牌。二是优化跨省和跨市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保障机制,有效降低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成本。三是对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的企业,按规定落实税收减免、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激励企业优先吸纳相关群体,促进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其次,多渠道拓展就近就业空间,守牢家门口就业保障线。一是完善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结合乡村建设实际需求,适度扩大岗位规模,发挥兜底安置作用。二是充分发挥就业帮扶车间、特色产业、返乡入乡创业项目的吸纳带动作用,鼓励各类经营主体投资乡村产业项目。三是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修复等领域优先吸纳脱贫劳动力,合理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最后,健全“需求导向+订单培训+岗位对接”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一是紧扣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方向,动态调整培训内容,推行订单式培训模式。二是强化培训后就业跟踪服务,注重在实践中培养一批乡村工匠和高素质农民,推动脱贫劳动力由“体力型”向“技能型”转变,提升其就业竞争力和增收稳定性。
完善落实机制,推动开发式帮扶政策有效落地。开发式帮扶政策供给要精准对接帮扶对象的发展意愿、能力条件和实际需求。实施开发式帮扶的目的是激发帮扶对象的内生动力,切实提升其自我发展能力。基于此,可借鉴精准扶贫经验,构建以帮扶户为中心的“需求牵引”机制:先由帮扶户结合自身发展意愿和条件,自主提出政策需求;随后由帮扶干部梳理、核实,并将需求反馈至相关职能部门;再由各职能部门依据职责分工,点对点落实帮扶政策。这一机制能够推动帮扶对象实现从“要我干”到“我要干”“我能干”的转变,确保帮扶资源真正用在最需要的地方、最愿意干事的人身上。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贫困与福祉研究室助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