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宅基地制度改革是我国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日前,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建立自愿有偿退出的办法。
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 张瀚文
宅基地制度改革是我国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日前,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建立自愿有偿退出的办法。
如何唤醒农村“沉睡土地资产”,进一步落实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第55期《顶端调研》收录的《唤醒农村“沉睡土地资产”,推动县域城乡融合发展》关于河南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给出了答案。
农村宅基地改革刻不容缓
河南省作为典型的传统农区,随着农民非农转移就业人数的不断增加,农村“人减地增”的逆态趋势更加明显,导致农民宅基地的闲置情况越来越突出。
2020年9月,全国104个县(市、区)和3个地级市启动实施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是试点重要内容之一。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管理学部副部长曹飞告诉记者,为了扭转城乡二元对立的局面,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刻不容缓。
本次调研,走访了南阳市镇平县、信阳市商城县、平顶山市宝丰县等河南省12个县市的700余农户。
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农户不愿退出宅基地的原因多样
调研报告数据显示,被访农户中479户不愿意退出宅基地,占总户数的70.1%。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工程管理与房地产学院乡村振兴社会实践团队队长、负责人马元恒告诉记者:他负责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的11个村庄,该地区农户整体退出意愿较低。
令他印象最为深刻的,是一位40多岁的女性。
她没有工作,丈夫在外务工,为了孩子能在县城读书,接受良好的教育,在县城买了房子并定居,生活相对稳定,但不愿退出宅基地。
这位女士表示,如果政府能够提供一定的就业机会和社会保障,她可以考虑退出。
除了教育问题、货币补偿、就业与社会保障方面,医疗保障与养老、乡土情结等都是农户所考虑因素。
以“心”换“新”,政策要能打动老百姓的心
调研报告认为,政策应当以“心”换“新”,能打动老百姓的心,才能提高退出宅基地的意愿。
对此,曹飞提出了三点建议。首先,要落实“三权”分置政策,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要让闲置的土地“活”起来。以信阳市郝堂村为例,2009年开始可持续发展建设,以人为核心搭建乡村多元生活场景,探索未来乡村社区建设新路子,于2013年被住建部列入全国第一批12个“美丽宜居村庄示范”名单。
其次,完善并落实补偿机制,确保农户得到合理补偿。调研报告显示,在政府能够提供较好的货币补偿时,新增61户农户表示愿意退出宅基地;当政府提供价格适宜的农村新型社区时,数量又增加了19户。“无论是货币补偿、住房安置还是城镇的社会保障与就业机会,都应该考虑老百姓最迫切、最真实的需求,如此才能激发他们退出宅基地的意愿。”曹飞说。
最后,制定差异化宅基地退出政策。
宅基地退出是推动县域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能够促进城乡要素有效流动和优化配置,推动县域城乡融合发展。调研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我国的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经达到66.16%,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48.16%。“城乡融合是必然的,到本世纪中叶,我国城镇化规模将稳步扩大。”曹飞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