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昨天(22日)发布《关于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通知》,针对全国75.7万个社会组织,明确了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责任、领域和具体任务。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昨天(22日)发布《关于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通知》,针对全国75.7万个社会组织,明确了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责任、领域和具体任务。
通知强调,参与脱贫攻坚是社会组织的重要职责,是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重要体现,引导全国性和省级社会组织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 黄茹:通知提出倡导支持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志愿扶贫等重点领域脱贫攻坚。
通知倡导性要求:全国性和省级社会组织至少面向贫困地区开展一次扶贫活动;主办、承办的博览会、展销会、年会、专题会等,优先在贫困地区举行,积极与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招商引资、扶贫开发等相结合,并减免贫困地区参展参会费用;鼓励通过设立慈善信托、实施项目、结对帮扶等多种方式参与脱贫攻坚;公益慈善类、科技类、行业协会商会类、民办教育培训、养老、卫生等社会服务机构,提高业务活动成本中用于脱贫攻坚的比例。对接政府扶贫工作计划和扶贫工作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