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抓点带面推进乡村振兴全面展开。开展“百县千乡万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采取先创建后认定方式,分级创建一批乡村振兴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推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
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抓点带面推进乡村振兴全面展开。开展“百县千乡万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采取先创建后认定方式,分级创建一批乡村振兴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推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按规定建立乡村振兴表彰激励制度。
中共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2020年12月,习近平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继续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在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上持续发力,注重加强普惠性、兜底性、基础性民生建设。要接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重点抓好改厕和污水、垃圾处理。要合理确定村庄布局分类,注重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加强分类指导。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在第四部分对“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作出专门部署,明确了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全面促进农村消费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以及加快推进村庄规划工作、加快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强化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投入保障、深入推进农村改革等方面的重大举措。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第五部分“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明确了健全乡村建设实施机制、接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扎实开展重点领域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县域统筹五个方面的政策措施。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就业政策进行完善,着力健全农业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农村创业体制,在继续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同时,基于农村人才缺乏的状况,大力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和支持乡村创业创新。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和农民工市民化。引导有志投身现代农业建设的农村青年、返乡农民工、农技推广人员、农村大中专毕业生和退役军人等加入职业农民队伍。总结各地经验,建立健全职业农民扶持制度,相关政策向符合条件的职业农民倾斜。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健全农业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农村创业创新体制。支持进城农民工返乡创业,带动现代农业和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鼓励高校毕业生、企业主、农业科技人员、留学归国人员等各类人才回乡下乡创业创新,将现代科技、生产方式和经营模式引入农村。整合落实支持农村创业创新的市场准入、财政税收、金融服务、用地用电、创业培训、社会保障等方面优惠政策。鼓励各地建立返乡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创客服务平台,开设开放式服务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鼓励农户和返乡下乡人员通过订单农业、股份合作、入园创业就业等多种方式,参与建设,分享收益。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农民就业提出了远景规划:到2020年,农村对人才吸引力逐步增强;到2035年,农民就业质量显著提高。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第一次对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支持乡村创新创业分别各用了一段的篇幅进行专门规定。关于支持乡村创新创业,文件提出:鼓励外出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城市各类人才返乡下乡创新创业,支持建立多种形式的创业支撑服务平台,完善乡村创新创业支持服务体系。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鼓励地方设立乡村就业创业引导基金,加快解决用地、信贷等困难。加强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建设,支持创建一批返乡创业园,支持发展小微企业。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地方建设返乡入乡创业园和孵化实训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