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河南力推创业扶贫,贫困户创业最高可获15万元补助,我省还将加强对贫困人口创业意识的培育。
贫困人口创业将获补贴支持
巧借“双创”的带动作用,我省在扶贫上又有新动作。
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关于就业补助资金支持转移就业脱贫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贫困户扶持方面,给出真金白银。
据了解,此次补贴期限将与省委、省政府确定的脱贫攻坚一致,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建档立卡的适龄贫困家庭劳动力,都可根据具体情况获取相应补贴,其中贫困户创业最高可获15万元补助。
人社部门一位相关人士表示,“双创”工作在我省的广泛开展,带动了农民工返乡创业,也带动了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而以资金支持贫困户进行创业和就业,不仅可以刺激贫困户的创业渴望,还将直接在贫困地区起到带动作用,助推我省脱贫工作的深入进行。
根据《通知》,此次的补贴将分为培训扶贫补贴、就业扶贫补贴和创业扶贫补贴三大方面。其中,培训扶贫补贴包括生活费补贴、一次性交通费和住宿费补贴、岗前培训补贴;就业扶贫补贴包括公益性岗位补贴、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和求职就业补贴。
最为人们所关心的创业扶贫补贴,内容也最为详实。如在一次性创业补贴上,自主创业、取得营业执照并正常营业6个月以上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可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5000元/人;再如我省每年将从贫困县推荐的创业项目中评选一批省级优秀项目,并给予每个项目2万元至15万元不等的资助。
除了项目补贴外,创业服务同样可以获得相应的资金。乡镇、村创办的实体吸纳贫困户家庭劳动力就业达到30%以上的,获得审核后将可以获得年补贴最高限额10000元、补贴期限最长3年的相应资金。而扶持农民工创业园区,达到市级标准的,由所在省辖市给予一次性奖补,达到国家和省级标准的,省财政奖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唯创咨询分析师宏晨认为,此次补贴政策针对性极强,覆盖了贫困户就业、创业的多个方面。“从补贴内容上可看出,即便是创业服务,也主要集中在以贫困地区为主的小微企业身上,这对于就地消化贫困家庭劳动力、加快当地经济产业化转型,都是一种有益的尝试。”
创业意识培育成为关注重点
对贫困人口来说,创业不仅意味着资金支持,更意味着金融、创业意识的培养。
其实早在2015年,我省部分金融机构就开始加大对贫困地区的金融支持力度。2016年12月28日,兰考正式成为首个国家级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对当地贫困人口进行创业扶贫,也成为我省金融机构力推的试验之一。
一位银行人士刘先生告诉记者,当前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为扶贫支持提供了更多的扶持方向,诸如家政、车辆、楼层外墙清洗等服务行业,已让部分贫困人口脱离贫困的束缚。但在这个过程中,由于相关服务往往涉及专业知识和规范操作,提供前期的培训和技术服务的重要性正在逐步显现。“即便是家庭农场、畜牧饲养等传统第一产业,也需要农户尽快掌握从物流信息到互联网衔接这样的应用,从深层改变其生活状态。”刘先生说。
同时,在一些人士看来,贫困人口创业的过程中,存在金融意识不强,金融需求与实际需求不匹配的问题。
一位金融机构人士举例,在贷款创业进行养殖方面,贫困农户在贷款优惠范围内,往往选择较高额度进行贷款,但一旦遭遇诸如猪周期等风险,则可能出现大量贷款无法偿还,生活反而更加窘迫的情况。“因此,提高贫困户的创业、金融知识,是支持其创业脱贫的重要基础。从某种角度来看,机构、政府也有义务,对创业项目进行审核,并通过专业知识和市场风险预测,帮助农户规避部分风险。”他说。
因此,增长创业知识和意识,亦是此次政府支持的重要方向。为此,《通知》专门设置了创业培训补贴,有创业意愿和能力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创业培训的,可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创业培训补贴。经审核后培训人员将获得包括创业意识培训补贴、创业实训补贴、创办(改善)企业培训补贴共计1500元/人的补贴。
财政部门将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持到培训人员本人银行账户或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而为避免补贴资金出现挪用、补贴造假等行为的发生,《通知》不仅要求各地补贴资金发放建立实名台账,定期通过部门官网向社会公示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等内容,并自觉接受审计等部门的建设和社会监督,其补贴资金,也都发放到相应的人员本人银行账户或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避免资金出现挪用。
宏晨认为,真金白银的补贴,有利于较为保守的贫困户,走出靠天吃饭的传统生活,并通过创新创业,彻底摆脱贫困顽疾。“尤其是此次加大了对创业意识的强化,这更有助于贫困户妥善利用政策、金融和市场工具,甚至带动一方百姓脱贫。”宏晨说。
(记者程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