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河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公布,将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在产业发展、乡村治理等方面采纳省气象局的意见建议,推动气象服务保障当地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近日,《河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公布,将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在产业发展、乡村治理等方面采纳省气象局的意见建议,推动气象服务保障当地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条例》明确乡村振兴应当以产业发展为重点,提出在支撑粮食产业发展方面,要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气象监测与生态环境保护等配套设施,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在特色产业发展方面,要鼓励开展农产品气候品质认证,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增加优质特色农产品供给。要加强保护利用特色资源,支持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等产业发展,提升乡村旅游发展质量和综合效益。
《条例》还将强化防灾减灾救灾作为各级政府加强乡村治理、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的重要内容,明确要加强乡村自然灾害防御系统建设,建立健全水旱、气象、地质等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强化预警信号传播和防灾减灾知识普及,提升乡村防范自然灾害的能力。